关于组织开展太阳城集团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评选的通知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539 时间:2017-11-28 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太阳城集团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评选的通知

一、评选目的
  为更好地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开展学术科研与创新创业的热情,带动更多学生积极投身科学探索,更有效地培养、发现优秀学生,优化学生成长环境,促使大批优秀学生脱颖而出。

二、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坚持学术科技创新与创业实践的在校学生;树立大学生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先锋的崭新形象,示范影响广大学生参与科技研究和创新实践;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建功成才。

    三、评选原则
民主推荐、公开评选、集中展示、示范带动

四、评选资格及条件
    1、评选资格: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科学素养和勇攀高峰的精神品质;
   2)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创业计划竞赛,能起示范带头作用,在各级各类学生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及各类学术讲座组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参加本年度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科技节活动、各类学术论文评比、数学建模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获校级三等奖或以上奖次的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期刊发表一篇或以上数量的专业论文;有技术成果或发明创造,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科研课题获校级三等奖或以上奖次;积极参与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及各类学术讲座组织工作,获校级或以上表彰奖励;在学生学术科技组织或学生社团中担任主要负责人,带领团队获校级或以上表彰奖励。

    五、评选机构

评选机构设置在校团委,邀请各学院分团委共同进行。

六、评选办法

1、组织推荐。各学院进行申报推荐,申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2名。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要求择优向校团委推荐。
    2、候选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所在组织推荐意见。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将评选材料报校团委,所有候选人必须进行公示。
    3、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表(附件)打印件、事迹材料及相应成果资料及证书复印件。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统一使用A4纸打印,均须本人手写签字,组织盖章,主管单位审核真实性并签署意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统一格式填写,同时提供电子版文档,电子版文档发送至校团委科技创新创业部邮箱 2608590207@qq.com。申报材料另附免冠彩色登记照片和工作、生活照片电子版。
    4、各组织向组委会办公室送达申报材料的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1日。过期送达或报送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七、表彰奖励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评选十名候选人授予“2017年太阳城集团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荣誉称号。获奖者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共青团太阳城集团委员会

20171122

 

 

 

 

 

附件

太阳城集团“科技创新之星”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寸照)

民   族

 

政治面貌

 

院   系

 

班    级

 

专   业

 

电    话

 

事迹简介

(简要说明个人自主创新创业事迹,1000字以内)

 

 

二级学院分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集团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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